陳志雲終極上訴脫罪 律政司須付所有聆訊訟費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5/19 12:14

最後更新: 2017/05/19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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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雲被裁定終極上訴得直。(資料圖片)

前無綫廣播業務總經理陳志雲與前助手叢培崑早年被控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案,兩人早前上訴至終審法院,被裁定終極上訴得直,定罪及判刑撤銷。

終審法院今就訟費頒下判詞,指終院早前裁定律政司一方未能證明陳、叢兩人的行為對無綫的業務構成負面影響,反而是有利無綫,律政司一方亦因此未有反對上訴人的訟費申請,但拒絕按陳志雲的要求支付由他被捕起計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因為有關費用並非由律政司的檢控決定而產生。

法官同意律政司說法,故只向兩人批出在區域法院的原審及重審的訟費,及於上訴庭與終院上訴的訟費。